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院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12-17   浏览次数:258

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教学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的教师,学院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四届院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

学院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具有副教授或教授职称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至少获一次院级以上综合性奖项。

(二)长期在教学工作(包括实习实训指导)岗位上工作,原则上教龄在10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企业引进人员教龄在5年及以上)。近五年每年授课时数:专任教师不少于240课时,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20课时;近五年每年的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3次为“优秀”;接受院督导“教学名师”评选听课评教考核,考核排序作为“教学名师”评选重要参考依据。

(三)专业课教师在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累计在3年以上;公共课教师指导学生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1年以上。

(四)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手段先进,应用得当;教学方法灵活,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开发学生潜在能力。近三年至少开1次全院性示范公开课。

(五)专业课教师能够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开发实训项目,建设实训平台,积极参加课程、专业诊断与改进活动,开发以企业为核心的教学资源建设,编写先进适用的高职(数字化)教材,至少有一门主讲课程建立了网上教学资源库。公共课教师积极参加课程、专业诊断与改进活动,至少有一门主讲课程建立了网上教学资源库。主讲课程在院内乃至省内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六)根据高职教育特点,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教学做合一、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等方面,积极研究,实践推进,成效显著。注重改进学生学习评价方法,利用信息技术平台,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七)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专业课教师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并对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起到促进作用。主持或承担相应行业企业的横向课题或获得有具有产业价值的技术专利。

(八)教学团队建设成效显著。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育人水平,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职业素质养成,带动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

(九)教育教学业绩。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负责省级及以上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课程)建设1门及以上(国家级排名前2,省级排名第1);

2.主编省级及以上规划(精品、重点)教材1部及以上(排名第1);

3.省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负责人(排名第1)。

4.本人在各类专业或学科比赛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

5.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奖励1项及以上(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

6.负责省级及以上实训基地建设(已通过验收,排名第1);

7.完成和以上(1)~(6)同等级别的成绩。

(十)教科研业绩。近五年来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技术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主编公开出版的教材(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1本,同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技术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独著或第一作者)。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国家级教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排名前3),或参与完成省级教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排名前2),或主持并完成市厅级教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排名第1);

2.参与市厅级及以上工程中心、各类平台等项目建设(已通过验收,国家级排名前5,省级排名前3,市厅级排名第1);

3.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1项及以上(国家级排名前5,省级排名前3,市厅级排名第1);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排名第1);

5.完成和以上(1)~(4)同等级别的成绩。

三、评选表彰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系部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2.系部评选推荐。系部对照评选办法初审申报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进行民主评议。师生座谈会应邀请普通教师代表5人以上、申报人员曾经担任教学任务班级的学生代表5人以上、所在系部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及党总支书记、人事处与教务处领导参加。师生座谈会由系(部)主任主持,围绕评选办法对申报人员进行讨论评议。师生座谈会后即由人事处、教务处组织进行民主测评,由参加座谈会的普通教师代表、所在系部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及党总支书记组成测评组投票表决,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以上者可推荐至学院参加评选。

3.学院评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高教研究所、组织部、学工处、督导室等相关部门审核由系部提交的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应提供一堂课的授课录像,内容自定,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届学院教学名师奖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内、外专家共同组成,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学院外专家不低于25%,学院内专家从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中遴选产生。学院教学名师奖评审会先由申报人员作5至10分钟的述职,然后学院教学名师奖评审委员会观看说课录像,审核材料、评议,最后投票表决。投票表决方法为:(1)每张选票所选同意人数不得超过三人。(2)按照得同意票数多少排序。(3)第一轮投票得票数超过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且排序前三名者当选,评选结束。(4)若第一轮投票没有得票数超过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的,则对第一轮投票中得票数排序在前四名者进行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中得票数超过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且排序前三名者当选,评选结束。投票最多进行两轮。

4.网上公示。在学院网上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为一周。

5.院长办公会议审定。由院长办公会议审定教学名师奖评选结果。

6.党委研究决定。学院召开党委会,最终决定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结果,并发文公布表彰名单。

四、评选工作要求

各系部应重视本届学院教学名师奖的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并认真组织推荐评选。

申报人员先将申报材料按照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1)交至所在系部。各系部再将经过系部评选后确定推荐至学院参加评选的申报人员材料,于2019年12月23日16:00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崇德楼316室),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iajr@ntsc.edu.cn

五、其它

已获得过院级及以上级别教学名师奖的人员不再参加本届院级教学名师评选。

联 系 人:徐  凤      联系电话:85960859

 贾君瑞       联系电话:85965558

   附件:1.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奖申报人报送材料要求

      2.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届教学名师奖申报表

      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奖申报人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9-12-17

附件1-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奖申报人报送材料要求.doc附件2-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届教学名师奖申报表.doc附件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届教学名师奖申报人情况汇总表.xls